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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t Center現(xiàn)貨藥用級谷氨酸鈉生產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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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分類貨號 | 45445 | 規(guī)格 | 包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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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貨周期 | 現(xiàn)貨 | 主要用途 | 輔料 |
應用領域 | 醫(yī)療衛(wèi)生,生物產業(yè) |
現(xiàn)貨藥用級谷氨酸鈉生產廠商
現(xiàn)貨藥用級谷氨酸鈉生產廠商
本品為L-2-氨基戊二酸的單鈉鹽。按干燥品計算,含C5H8NNaO4•H2O應為99.0%~100.5%。 【性狀】本品為白色結晶或結晶性粉末?! ”酒吩谒幸兹?,在中微溶?! ”刃? 取本品,精密稱定,加2mol/L鹽酸溶液溶解并定量稀釋制成每1ml中約含0.1g的溶液,依法測定(通則0621),比旋度為+24.8°至+25.3°?!?/pre>(二)現(xiàn)場核查與抽取樣品:
省級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自申請受理之日起5日內組織對生產情況和條件進行現(xiàn)場核查;抽取連續(xù)3個生產批號的樣品,并向藥品檢驗所發(fā)出注冊檢驗通知。并在30日內完成現(xiàn)場核查、抽取樣品、通知藥品檢驗所進行注冊檢驗、將審查意見和核查報告連同申請人的申報資料一并報送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等工作,同時將審查意見通知申請人。
(三)藥品注冊檢驗:
藥品注冊檢驗與技術審評并列進行。
藥品檢驗所在接到注冊檢驗通知和樣品后,應當在30日內完成檢驗,出具藥品注冊檢驗報告,并報送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同時抄送通知其檢驗的省級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申請人。
需要進行樣品檢驗和藥品標準復核的,藥品檢驗所應當在60日內完成。
可申請。